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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北京永顺天天隆商铺的行政处分决议书 京海市监处分〔2023〕8979号

时间: 2024-02-12 22:44:22 |   作者; 杏彩体育官网app下载ios

       

  经查,你单坐落2022年10月10日在供货商北京闽鑫网科技有限公司处收购出产日期为2022/09/22的暂时草场酱猪耳(净含量185克)5袋,2022年11月26日再次收购出产日期为2022/11/16的暂时草场酱猪耳(净含量185克)5袋,收购后均放于货架进行出售,价格26元/袋。你单位供给出售记载证明,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03月24日共出售4袋涉案食物,其间2022/09/22批次食物有效期至2023年03月21日,过期后出售1袋,被举报人购买,货值金额26元,你单位违法来得到的26元。 再查,你单位主营预包装食物出售,非连锁企业,其经营场所租借合同建筑面积51.2平方米,契合《北京市小规模食物出产经营管理规则》第三条第四款有关小食杂店的规则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》2021版第三十二条第(一)项;《北京市小规模食物出产经营管理规则》第二十六条

  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,并决议处分如下:罚款:1000元;没收违法来得到的:26元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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